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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户金弹“击倒”十二名法官

1998-12-27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河北省张家口市个体户赵安全、赵会全兄弟,1992年9月向建联百货商场租用场地开设富豪营业部。当时签订的合同上写明,如果租用者连续3个月不交租金,商场有权中止合同。1993年11月,建联商场向桥西区法院起诉,要求讨还赵氏兄弟拖欠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。

没想到半年之后的一审判决,竟是维持原合同,赵氏兄弟不负任何责任。建联商场又上诉于市中院。市中院发回重审。而一年半之后,桥西区法院仍判违约方赵氏兄弟胜诉。原来,从桥西区法院受理此案起,二赵便开始了与法官交朋友的“业务”,他们宴请桥西区法院院长程贵卿等人,向法官送彩电、西服、现金和其他礼品。钱财到处,一路绿灯。

案子从桥西区法院移至市中院审理。二赵故伎重演向主管此案的经一庭副庭长王胜国等人送钱送物,于是又有了1995年12月31日的当庭判决:建联商场败诉。由于知情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,在市委、市人大的监督下,市中院终于于1997年3月10日作出了解除合同、补交所欠租金及利息的判决。

然而,这个判决还未来得及执行,赵氏兄弟又把钱财送到了省法院。得了好处的省法院法官赴张家口进行调解,把应交39万元租金调解为只交5万元。面对这样的调解,建联商场当然是不同意、不签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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